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及出行安全工作的通知
在清明节来临之际,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两会”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广大师生员工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要求,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又是一年芳草绿,梨花风起清明祭。4月4日清明节是缅怀故人、感恩先辈、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为营造移风易俗、低碳文明、绿色生态、平安和谐的祭扫环境,清明节假期祭扫和在野外期间,要牢记“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做到森林防火“八不要”:
1、野外祭扫要妥善保管火种;2、不要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3、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4、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让放烟花爆竹;5、不要烧山、烧荒、堆烧;6、不要让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7、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8、不要让老、弱、病、残参加扑火抢险。
同时,提醒广大师生节假日期间一定要注意出行安全,不要到人员高度密集的场所或户外景点,杜绝交通、溺水、踩踏、拥挤等事故的发生,文明安全度过清明节。
特此通知!
郑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处(保卫处)
2024年4月1日
稿件来源:学生管理处(保卫处)
审 核:张文献
终 审:陈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