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师函〔2024〕245号《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院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作为2024年教师资格证面试工作分考点,特对教师资格证面试相关事宜作出如下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5月17日-5月19日,08:00-18:00
面试地点:图书馆1-3号机房
二、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为教育厅统一组织,我校设立分考点,采用腾讯会议视频形式面试。
三、具体分组
具体分组及面试时间见附件1。
四、组织领导
组 长:王永全、徐宗华
副组长:纵 伟、朱 伟、于 俊、孙 翠
成 员:刘明山、郭进福、岳永胜、张文献、陈 静、徐松江、陈亚萍、王光群、刘扭参、王振芬、刘国昌
五、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的人员务必于面试开始前30分钟,经过资料审核后,进入候考区域等待。
请面试人员认真阅读《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标准及办法》(附件2)、《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郑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考点考场规则》(附件3)、《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须知》(附件4),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面试。面试人员在身份确认后,不得远离候考场所,按照工作人员安排,持本人身份证,进入面试场所参加面试。
六、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与本人申请任教学科相对应的现行教材1本;
3、本人拟说课内容的教案(与本人申请任教学科一致,从现行教材中自选相应的内容)1份(45分钟课时);
4、能够体现本人科研水平的科研著作1份,本人撰写的有关论文(含毕业论文,发表与否均可),参编的有关教材、图书,参与的有关课题研究或科研项目等。
5、以上材料携带不全,不能参加面试。
6、面试完毕后,以上材料本人自行带回。
郑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
2024年5月13日
稿件来源:人事处
图文作者:苏博文
审 核:陈晓静
终 审:陈亚萍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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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面试分组及考场安排 |
序号 |
姓名 |
申请任教学科 |
考场名称 |
面试日期 |
面试时间 |
面试考场 |
1 |
詹翔 |
教育管理 |
教育心理组1场 |
2024年5月17日 |
8:12-8:24 |
1考场(1号机房) |
2 |
王壮壮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农林畜牧、食品组1场 |
2024年5月17日 |
8:12-8:24 |
3考场(3号机房) |
3 |
李鑫珊 |
会计 |
经济会计组3场 |
2024年5月17日 |
8:48-9:00 |
1考场(1号机房) |
4 |
袁瑞钰 |
艺术学 |
艺术组9场 |
2024年5月17日 |
9:00-9:12 |
2考场(2号机房) |
5 |
陈小玲 |
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 |
就业指导组3场 |
2024年5月17日 |
9:12-9:24 |
3考场(3号机房) |
6 |
曹瑞水 |
动画 |
艺术组9场 |
2024年5月17日 |
9:24-9:36 |
2考场(2号机房) |
7 |
邵鼎铭 |
电子商务 |
管理组3场 |
2024年5月17日 |
9:24-9:36 |
1考场(1号机房) |
8 |
苏博文 |
心理学 |
教育心理组2场 |
2024年5月17日 |
10:00-10:12 |
1考场(1号机房) |
9 |
张魁 |
应用心理学 |
教育心理组3场 |
2024年5月17日 |
10:00-10:12 |
2考场(2号机房) |
10 |
黄姗姗 |
财务会计类 |
经济会计组3场 |
2024年5月17日 |
10:12-10:24 |
3考场(3号机房) |
11 |
袁良伟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组4场 |
2024年5月17日 |
10:24-10:36 |
1考场(1号机房) |
12 |
张攀攀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管理组6场 |
2024年5月17日 |
10:24-10:36 |
2考场(2号机房) |
13 |
杜莹瑞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农林畜牧、食品组1场 |
2024年5月17日 |
10:36-10:48 |
3考场(3号机房) |
14 |
石堃露 |
工商管理 |
管理组2场 |
2024年5月17日 |
11:00-11:12 |
1考场(1号机房) |
15 |
贾坤龙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组4场 |
2024年5月17日 |
11:00-11:12 |
2考场(2号机房) |
16 |
江慧芳 |
艺术设计 |
艺术组3场 |
2024年5月17日 |
11:12-11:24 |
3考场(3号机房) |
17 |
任菲菲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组1场 |
2024年5月17日 |
11:12-11:24 |
1考场(1号机房) |
18 |
黄娟娟 |
食品加工技术 |
农林畜牧、食品组1场 |
2024年5月17日 |
14:00-14:12 |
1考场(1号机房) |
19 |
辛乐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管理组6场 |
2024年5月17日 |
14:00-14:12 |
2考场(2号机房) |
20 |
曹龙伟 |
企业管理 |
管理组4场 |
2024年5月17日 |
14:12-14:24 |
3考场(3号机房) |
21 |
张雨佳 |
国际政治 |
法学组1场 |
2024年5月17日 |
14:36-14:48 |
1考场(1号机房) |
22 |
蔡云云 |
市场营销 |
管理组5场 |
2024年5月17日 |
14:36-14:48 |
2考场(2号机房) |
23 |
刘蕊 |
会计学 |
经济会计组3场 |
2024年5月17日 |
14:48-15:00 |
3考场(3号机房) |
24 |
陈唐海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组5场 |
2024年5月17日 |
15:24-15:36 |
1考场(1号机房) |
25 |
孙晓瑞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农林畜牧、食品组1场 |
2024年5月17日 |
15:24-15:36 |
2考场(2号机房) |
26 |
柳玉洁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组4场 |
2024年5月17日 |
15:48-16:00 |
3考场(3号机房) |
27 |
高甜 |
政治学 |
政治哲学组6场 |
2024年5月17日 |
16:00-16:12 |
1考场(1号机房) |
28 |
祖香丽 |
汉语言文学 |
中文、历史组2场 |
2024年5月17日 |
16:24-16:36 |
2考场(2号机房) |
29 |
陈静 |
工商管理 |
管理组2场 |
2024年5月17日 |
16:24-16:36 |
3考场(3号机房) |
30 |
郭佳佳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政治哲学组5场 |
2024年5月17日 |
16:36-16:48 |
1考场(1号机房) |
31 |
吴江霞 |
体育教育 |
体育学组1场 |
2024年5月17日 |
16:36-16:48 |
2考场(2号机房) |
32 |
翟卓青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农林畜牧、食品组1场 |
2024年5月17日 |
16:36-16:48 |
3考场(3号机房) |
33 |
李云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农林畜牧、食品组1场 |
2024年5月17日 |
17:00-17:12 |
3考场(3号机房) |
34 |
苏景敬 |
英语语言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组2场 |
2024年5月17日 |
17:24-17:36 |
3考场(3号机房) |
35 |
冯雨菡 |
西方经济学 |
经济会计组1场 |
2024年5月17日 |
17:36-17:48 |
1考场(1号机房) |
36 |
孙亚超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体育学组3场 |
2024年5月17日 |
17:36-17:48 |
2考场(2号机房) |
37 |
刘运铎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组5场 |
2024年5月17日 |
17:36-17:48 |
3考场(3号机房) |
38 |
轩会贤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政治哲学组5场 |
2024年5月17日 |
18:00-18:12 |
1考场(1号机房) |
39 |
白聪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农林畜牧、食品组1场 |
2024年5月17日 |
18:00-18:12 |
2考场(2号机房) |
40 |
张猛 |
艺术设计学 |
艺术组3场 |
2024年5月18日 |
8:12-8:24 |
1考场(1号机房) |
41 |
韩方圆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体育学组3场 |
2024年5月18日 |
8:36-8:48 |
2考场(2号机房) |
42 |
王艳艳 |
工商管理 |
管理组2场 |
2024年5月18日 |
8:48-9:00 |
1考场(1号机房) |
43 |
杨雪 |
艺术学 |
艺术组9场 |
2024年5月18日 |
9:12-9:24 |
2考场(2号机房) |
44 |
丁园园 |
教育学 |
教育心理组3场 |
2024年5月18日 |
9:24-9:36 |
1考场(1号机房) |
45 |
赵晨阳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体育学组3场 |
2024年5月18日 |
9:24-9:36 |
3考场(3号机房) |
46 |
王燕 |
艺术学 |
艺术组9场 |
2024年5月18日 |
9:48-10:00 |
2考场(2号机房) |
47 |
胡德菊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农林畜牧、食品组1场 |
2024年5月18日 |
10:00-10:12 |
1考场(1号机房) |
48 |
张明月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农林畜牧、食品组1场 |
2024年5月18日 |
10:12-10:24 |
2考场(2号机房) |
49 |
胡兆宏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土建环境能源组2场 |
2024年5月18日 |
11:00-11:12 |
1考场(1号机房) |
50 |
赵斌 |
食品加工技术 |
农林畜牧、食品组1场 |
2024年5月18日 |
11:12-11:24 |
2考场(2号机房) |
51 |
葛甜甜 |
政治学 |
政治哲学组6场 |
2024年5月18日 |
11:48-12:00 |
1考场(1号机房) |
52 |
吴昊鹏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计算机组2场 |
2024年5月18日 |
14:24-14:36 |
1考场(1号机房) |
53 |
南佳欣 |
经济法学 |
法学组1场 |
2024年5月18日 |
15:36-15:48 |
1考场(1号机房) |
54 |
黄志远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组1场 |
2024年5月18日 |
16:00-16:12 |
1考场(1号机房) |
55 |
田慢慢 |
数学 |
数理化生地理组1场 |
2024年5月18日 |
17:12-17:24 |
1考场(1号机房) |
56 |
崔宁宁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农林畜牧、食品组1场 |
2024年5月19日 |
8:00-8:12 |
1考场(1号机房) |
57 |
鲍瑞敏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管理组6场 |
2024年5月19日 |
8:00-8:12 |
2考场(2号机房) |
58 |
李侠颖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农林畜牧、食品组1场 |
2024年5月19日 |
8:12-8:24 |
3考场(3号机房) |
59 |
高珍 |
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 |
就业指导组3场 |
2024年5月19日 |
8:48-9:00 |
1考场(1号机房) |
60 |
冉朋鸽 |
思想政治教育 |
政治哲学组6场 |
2024年5月19日 |
9:24-9:36 |
1考场(1号机房) |
61 |
李丹丹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组5场 |
2024年5月19日 |
9:24-9:36 |
2考场(2号机房) |
62 |
魏雪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农林畜牧、食品组1场 |
2024年5月19日 |
9:36-9:48 |
3考场(3号机房) |
63 |
冉慧敏 |
心理学 |
教育心理组2场 |
2024年5月19日 |
9:48-10:00 |
1考场(1号机房) |
64 |
马孟月 |
旅游管理 |
管理组4场 |
2024年5月19日 |
10:00-10:12 |
2考场(2号机房) |
65 |
卫玉花 |
英语教育 |
外国语言文学组2场 |
2024年5月19日 |
10:12-10:24 |
1考场(1号机房) |
66 |
郭重情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组4场 |
2024年5月19日 |
10:48-11:00 |
2考场(2号机房) |
67 |
温海超 |
网络经济学 |
经济会计组1场 |
2024年5月19日 |
11:24-11:36 |
1考场(1号机房) |
68 |
曹世方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组4场 |
2024年5月19日 |
11:36-11:48 |
2考场(2号机房) |
69 |
朱华粤 |
新闻传播学 |
艺术组1场 |
2024年5月19日 |
15:00-15:12 |
1考场(1号机房) |
70 |
袁洋平 |
公共管理 |
管理组2场 |
2024年5月19日 |
15:00-15:12 |
2考场(2号机房) |
71 |
马铁宾 |
企业管理 |
管理组4场 |
2024年5月19日 |
15:48-16:00 |
1考场(1号机房) |
72 |
胡依依 |
英语 |
外国语言文学组1场 |
2024年5月19日 |
16:12-16:24 |
1考场(1号机房) |
73 |
常莹 |
经济学 |
经济会计组1场 |
2024年5月19日 |
16:48-17:00 |
1考场(1号机房) |
74 |
冯雨 |
体育教育 |
体育学组1场 |
2024年5月19日 |
17:24-17:36 |
1考场(1号机房) |
75 |
张恒 |
农林经济管理 |
管理组6场 |
2024年5月19日 |
17:36-17:48 |
2考场(2号机房) |
76 |
赵若琪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农林畜牧、食品组1场 |
2024年5月19日 |
17:48-18:00 |
1考场(1号机房) |
附件2: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标准及办法(试行)
为做好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生的面试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我省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生和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
2、普通话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3、身体条件合格;
4、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5、思想品德素质良好。
二、面试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
2、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整体性评价的原则;
4、坚持发展性评价的原则。
三、面试要求
1、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具有教师的职业道德与风范;
2、掌握本专业的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并能够运用现代教育理论进行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学缘结构和广博的文化知识;
3、能够正确理解、传授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运用得当,注意教书育人,教学效果良好;
4、能够运用计算机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组织教学活动;
5、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掌握本专业前沿知识;
6、具有高校教师的综合素质。
四、面试机构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由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审查委员会)负责。省审查委员会由河南省教师资格中心负责组建,成员由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教育教学专家、相关专业教授或副教授等人组成。省审查委员会在各受委托高校设立校审查委员会组织该校面试工作;省审查委员会设立省级面试考点组织非受委托高校考生的面试工作。
1、审查委员会的职责:按照法定的权限、面试标准和办法,负责评议各学科组提交的考生是否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重点对考生的教育教学技能进行考察,向省教育厅提出评议意见。审查委员会根据专业下设学科组。
2、学科组的职责:通过说课、答辩等形式,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技能直接进行考察,做出评定结论,提交审查委员会审查。
五、面试环节、内容
(一)面试环节
考生参加面试,需依序进行三个环节,所要展示的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说课和答辩。
1、自我介绍主要观察考生的仪容、仪表、仪态,了解考生专业及工作经历等情况,考虑其是否适合做教师工作。
2、说课主要是考生结合所撰写教案,就本人对拟讲内容的处理及要采取的教法、手段等进行说明。主要考察考生对教学内容的处理、课堂教学的组织、教学手段的应用,以及教态和学生学习兴趣调动的能力等。通过听取考生对拟采用教学方式、方法及试讲内容的处理技巧等情况介绍,考察考生的思路是否清晰,是否熟悉教育教学基本规律,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方法。
3、答辩主要是考察考生专业知识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养是否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答辩题目在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取,专家也可在面试现场随机提问。
(二)面试内容
1、面试项目
面试内容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说课;第二部分是答辩(包含通过面试全过程对其的评价)。面试具体考核项目如下:
说课部分:教学态度、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效果。
答辩部分:仪表仪态、行为举止、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养。
2、评分要求
面试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的范畴,是考生是否达到高等学校教师水平的水平测试,是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终结性考试。面试的满分值为100分,第一部分的面试内容占60分,第二部分的面试内容占40分。面试成绩共分为两个等次:60分至100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考试合格者应真正达到高等学校同专业的教师的知识能力水平和质量要求,所以,其面试标准集中反映在评分的合格线上。因此,要求学科专家在面试中要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综合评定考生的全面情况,把握评分的合格线。使面试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以保证及格者知识、能力的全面性,保证面试质量。
六、面试方法
1、面试采用学科组专家测评法。由各学科组专家对考生进行现场评价,给出测评成绩,报审查委员会批准。
2、各学科组在认真听取考生课堂教学的基础上,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测评表》中规定的内容、标准和分值,给出恰当的分数,并汇总面试结果。
3、各学科组除采用直接听课外,还可以采取现场提问考生、检查考生教学资料等多种方法进行面试。
七、面试程序
1、各高校对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各受委托高校按要求将本校面试考点安排、本校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各学科面组成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人数和具体面试方案报省教师资格中心备案。
非受委托高校考生由省审查委员会统一组织远程网络面试。各高校要按要求将本校面试考点安排、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面试人数报省教师资格中心备案。
3、在审查委员会的指导下,各学科组组织成员认真学习教师资格认定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掌握面试技能技巧,在封闭环境中拟定答辩题目,学科组长审查并汇总,由审查委员会审定后交学科组长统一保管。面试工作结束后,将答辩题目统一交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保存。
答辩题目应能体现本学科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求。试题库容量应按每个考生可以有3个及以上答辩试题供选择的标准设计。答辩试题重复率应低于30%。考生从答辩题库中随机抽取3个答辩题目,任选2题进行答辩。
4、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面试,考生在面试场所要展示的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说课和答辩。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2分钟,其中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1分钟,说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3分钟。
5、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学科组成员在听取面试对象说课、答辩的基础上,依据评分标准,给出各单项分。学科组组长在综合学科组成员成绩评定结果的基础上,确定考生说课、答辩最终成绩,经小组2/3以上成员表决同意,作出评定结果。学科组长签署评价意见。
6、审查委员会对各学科组报送的面试结果进行审查。审查结果报省教师资格中心。
附件3: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郑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考点考场规则
一、因面试全程录像,请考生进入面试考场,站入指定地标区域,否则将无法采集影像。
二、因面试形式为远程视频面试,现场配有摄像头、音响、收音麦克风,为了主考场能清晰的听到考生的面试内容,请大家尽量提高自己的音量。
三、进入面试现场,根据主考场指令,首先面向摄像头展示自己的身份证和准考证,报告自己的顺序号,然后依次进行自我介绍、说课和答辩。
四、考生进行板书后,请本人面试结束,将板书擦拭干净,再离开考场。
五、请进入考场前,将手机关机,交于考场门口考务人员,面试结束后,取回手机离开考场。
六、进入考试区域,不得从事与考试无关的言行,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024年5月13日
附件4: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郑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考点考生须知
一、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指定说课的课程和章节,考生根据面试报名的任教学科自行准备教案(45分钟课时)。
二、考生根据本校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携带临时身份证或户口簿)、准考证(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与本人申请任教学科相对应的现行教材和教案、科研著作或相关论文,提前 30 分钟到达指定面试地点。
三、考生应严格按照面试工作流程参加面试,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面试点工作秩序。
四、考生应按出场顺序进行说课和答辩,严禁交换顺序。面试工作正式开始前,考生须将教材、教案和科研著作等交给工作人员审核。
五、面试期间须将手机关闭,禁止携带摄影摄像设备,禁止大声喧哗。
六、考生按《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办法及标准》的相关要求和学科组专家要求进行说课、答辩。考生全程正面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间位置,不得佩戴耳机。
七、考生说课是授课环节教学活动的有序展现,模拟真实教学情境下的主要教学活动,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等方面是面试的主要观测点。
八、考生在说课和答辩中应当注意教师礼仪、尊重专家,认真回答专家的提问。
九、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面试地点,不得逗留或返回,更不得与未考生联系交流面试内容和情况。
十、考生不服从面试点工作人员安排、扰乱面试点秩序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将视行为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取消面试成绩。有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出,按面试成绩无效处理,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2024年5月13日